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于4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企业此次修改坚持党的资产领导、问题导向,法年兼顾发展与安全,首次注重稳中求进。修订
草案共修改71条,企业新增32条,资产涵盖九章109条,法年全面更新了现行法,首次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的修订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企业明确分类管理原则以及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等。资产
自2009年5月1日实施以来,法年企业国有资产法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首次法律保障。面对“十五五”时期复杂多变的修订发展环境,这次修订将通过立法引导和支持国资国企的改革,加强法治建设,确保国有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转载自“新华网”,编辑:冯秋怡。